除了《第二十条》这些法律常识也很重要!
文章来源:ADMIN 时间:2024-02-24
春节期间爆火的电影《第二十条》,考行政执法岗的同学应该对这里面提到的刑法第二十条很熟悉了吧。刑法在考试中的可考性较强,法条原文挖空考察较多,需要大家掌握关键词以及易错易混淆的考点。
刑法是指以国家名义规定何种行为是犯罪和应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以有效对付犯罪和积极预防犯罪的法律。
平等适用刑法,也即刑法面前人人平等,是指刑法规范在根据其内容应当得到适用的所有场合,都予以严格适用。
刑法的适用范围,也称刑法的效力,是指刑法在什么空间、时间内具有适用效力。
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它实际上要解决的是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我国刑法。
1领域:包括领陆、领水、领空、驻外使领馆、船舶、航空器。
1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1外国人所犯之罪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须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
2外国人所犯之罪按照犯罪地法律也应受刑罚处罚。
刑法的时间效力,是指刑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对刑法生效前所发生的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
我是西交利物浦大学23级的研究生,2023年9月入学,2025年6月毕业,到时候会拿英国利物浦大学的学位证书。我的问题是我可以参加2024年12月份的江苏省省考
24年6月份毕业,参加24年12月份江苏省公,还有应届生身份吗?
请问近两年公中,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填报的岗位和要求是什么? 或者我在什么渠道能了解这些信息?